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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艺考播音主持和编导报名条件|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9-23 10:03:40

   河南大学创建于1912年,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八朝古都河南省开封市,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拥有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医、农、教育、艺术等12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

   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现有国家级新闻与传播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2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有跨文化传播二级学科博士点、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新闻与传播、出版、广播电视三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招收新闻学、传播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等专业学术型硕士,及新闻与传播、出版、广播电视专业硕士;设有新闻学、广播电视学、编辑出版学、广告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等6个本科专业,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设施先进,现有教授17人、副教授29人,具有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教师62人。

   作为全国最早开设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高校之一,河南大学从1993年就开始培养播音与主持艺术方面的专业人才,许多毕业生现已成为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及部分省、市广播电视系统的主播或骨干力量,如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任鲁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主持人毛强、陕西卫视著名节目主持人韩冰、河南电视台马晓红、崔晓静、韩佳等。

一、培养目标及课程设置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应用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专业课程主要有:广播电视概论、播音发声学、播音创作基础、广播电视节目编辑制作、新闻播音、节目主持训练、当代世界广播电视、摄影与摄像、形体与化妆、朗诵与配音等。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专业为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影视制作公司、广告公司、文化传播公司和企事业单位新闻宣传部门等培养能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制作以及摄影、摄像、音响、撰稿、编剧、广告、社教等方面工作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专业课程主要有:广播电视概论、广播电视技术基础、影视导演艺术、电视摄像、电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策划、电视画面剪辑、影视非线性编辑、电视纪录片创作、电视文艺节目创作、电视文化学、多媒体技术、视听心理学等。

二、学制和招生省份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为四年制本科,文理兼收,面向河南、山东、山西、湖南、安徽、湖北、河北等省招生,学费标准为5700元/年。

三、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社会青年,具有学习本专业的素质和条件:普通话语音准确,嗓音条件良好,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艺术素养;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发音器官疾病;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社会青年,具有学习本专业的素质和条件:普通话语音准确,有较强的写作编创能力、影片分析能力和综合艺术素养;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

  (一)报名条件

  1、考生凭户口所在地省辖市招办核发的“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原则上按照考生所在省份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在其户口所在省份组织的专业考试,不得跨省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二)考试科目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面试(满分400分)

  (1)指定文字稿件朗读;

  (2)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2分钟左右);

  (3)回答评委问题(评委依据考生的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提出问题,考生给出回答)。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笔试(满分100分)

  (1)影视作品分析(50分) (2)文学常识(30分) (3)影视常识(20分)

  (三)专业考试成绩评定办法

  专业考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举行。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考试过程全程录像。评委在山东、河北两省专业考试的评分作为参考分,考生最终的成绩由专家评委根据录像资料复审确定,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通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于所在省份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笔试,试卷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带回我校,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组织专家评委在封闭场地评卷、复核,最终确定考生成绩。

  (四)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所在县、市招生办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五)专业考试结果通知办法 凡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河南大学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在填报全国普通高招录取志愿时,考试合格考生可以选报河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否则选报该专业无效。录取时,使用该专业校考成绩。

六、录取原则

   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相应省份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山东、河北考生使用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其他省份考生使用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在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考生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公式详见河南大学招生信息网)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公式详见河南大学招生信息网)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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